2020年11月15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签署仪式以视频方式进行,15个成员国经贸部长正式签署该协定。该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、成员结构最多元、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建设成功启动。
李克强:RCEP的签署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上午出席第四次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”(RCEP)领导人会议时表示,今天我们15国领导人共同见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的签署,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、成员结构最多元、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,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,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,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,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。
李克强指出,当前国际形势下,RCEP经过8年谈判得以签署,让人们在阴霾中看到光明和希望,表明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是大道、正道,仍然代表着世界经济和人类前进的正确方向。让人们在挑战面前选择团结与合作,而不是冲突与对抗,选择守望相助、同舟共济,而不是以邻为壑、隔岸观火,向世界表明开放合作是实现各国互利共赢的必由之路。前进的道路总是不平坦的,只要我们坚定信心、携手合作,就一定能够开创东亚乃至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。
八年“长跑”终“撞线”
协定由东盟10国发起,邀请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印度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,旨在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,建立一个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。
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,涉及中小企业、投资、经济技术合作、货物和服务贸易等十多个领域;
七年间,经过3次领导人会议、19次部长级会议,28轮正式谈判;
2019年11月4日,第三次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声明,宣布15个成员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,将启动法律文本审核工作,印度因“有重要问题尚未得到解决”而暂时没有加入协定。
GDP总和超25万亿美元
涵盖全球30%人口
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表示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具有经济体量大、包容性强等特点。
截至2018年的统计数据,协定15个成员国将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,占全球人口的30%;GDP总和超过25万亿美元,所包括的区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。
与全球正在运行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相比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是一个新型的自贸协定,拥有更大的包容性。
该协定不仅涵盖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投资等议题,也涉及到知识产权、数字贸易、金融、电信等新议题。
超九成商品或纳入零关税范围
RCEP谈判是在之前“10+3”合作基础之上,进一步将范围扩大到“10+5”。此前,中国已经与东盟十国组建了自由贸易区,中国-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%以上的税目产品。
据华夏时报,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朱殷表示,“RCEP谈判无疑会在降低关税壁垒上迈出更大步伐,未来不排除95%甚至更多税目产品被纳入零关税范围。市场空间也会更大,对于外贸企业而言是一次重大政策利好。”
数据显示,今年前三季度,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达4818.1亿美元,同比增长5%,东盟历史性地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,中国对东盟投资同比增长76.6%。
此外,协议的达成还有助于构建本区域内的供应链和价值链。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曾指出,在区域里形成一个统一的自由贸易区,有助于本地区内根据比较优势形成供应链和价值链,对本区域内的商品流动、技术流动、服务流动、资本流动,包括人员跨境流动都会有非常大的好处,形成“贸易创造”效应。
以服装行业为例。越南如果现在生产的服装向中国出口,就要交关税,如果加入了自贸协定以后,区域价值链就会发挥作用。中国从澳大利亚、新西兰进口羊毛,因为签订了自贸协定,所以未来可能会免税进口羊毛,进口之后在中国织成布料,这个布料可能又出口到越南,越南用这个布料织成服装之后再出口到韩国、日本、中国等其他国家,这些都可能免税,因而会促进当地纺织服装业的发展,解决就业,对出口也非常有好处。
而事实上,本地区内所有企业都可参与原产地的价值累积,对促进区域内的相互贸易投资有非常大的好处。
因此,RCEP签署后,如果九成以上的产品逐渐零关税,那么会极大促进包括中国在内的十几个成员的经济活力。
电子商务机会多 中小企业壁垒少
该协定紧跟全球贸易发展趋势,纳入了很多全新的贸易形式,电子商务就是其中之一。除了电子商务,协定还包括知识产权、竞争政策、政府采购、中小企业等内容,超过世贸组织规定的范畴。
此外,对于消费者以及依赖域内国家进口原材料、零部件的企业来说,由于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,成本大大减少,都会从中获益。消费者将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域内国家产品,而中小企业进入域内国家的“门槛”也将大大降低。在运行模式方面,协定中各国货物贸易的整体开放水平超过九成,远高于世贸组织各国的开放水平。而在投资方面,协定则采用更高效的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投资准入谈判。
背景资料: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及RCEP谈判关键节点
成立于1967年的东盟,是东亚地区最早着手进行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次区域组织。早在1992年,东盟就提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设想,旨在通过推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、加强经济一体化建设,提升东盟整体经济实力。不过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考虑到东南亚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与需要,东盟国家普遍认为,要想真正保证本区域的安全与稳定,必须建立一个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。
2003年10月,第9届东盟峰会通过《东盟第二协约宣言》,宣布将于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体、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。2007年1月,第12届东盟峰会决定,将东盟共同体建设提前至2015年完成;同年通过了《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》。
2009年2月,第14届东盟峰会通过《东盟共同体2009年-2015年路线图宣言》及相关文件,就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提出战略构想、具体目标和行动计划。
2011年11月,在第19届东盟峰会上,亚洲开始计划另外一个区域型合作——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(RCEP)。
2012年8月底,在第44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及相关会议上,东盟10国和6个伙伴国的经济部长们一致同意,在2012年年底之前开始16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——东南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(RCEP)谈判工作。同年11月,在第21届东盟峰会上,东盟10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澳大利亚、中国、印度、日本、韩国和新西兰领导人宣布启动RCEP谈判。谈判涉及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领域,除市场准入外,还包括各类规则谈判。
2013年5月,RCEP16个参与国的政府官员在文莱达鲁萨兰开始基于细节的谈判,并提出在2015年年底之前结束谈判的目标。同年9月,16国代表在澳大利亚举行第二轮RCEP谈判,进展顺利。
2014年1月,在RCEP第三轮谈判期间,16个参与国交换意见,再次明确要在2015年年底前达成结束谈判的目标。同年4月,第四轮RCEP谈判在中国广西南宁举行,继续争取2015年年底结束谈判的目标。
从2014年6月至2015年年底,16国代表又先后在新加坡、印度、泰国、缅甸等国接连举行了6轮谈判及4次部长会议,但未能如期结束实质性谈判。
2016年2月,RCEP第11轮谈判又回到文莱举行。本轮谈判由首谈会议和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投资、原产地规则4个分组会议共同组成,重点推进货物、服务、投资三大核心领域的市场准入谈判和文本磋商,并初步确定2016年结束谈判的计划。同年,16国代表又先后在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越南、中国天津、印尼举行了5轮谈判,完成中小企业等章节的谈判,但仍未完成既定目标,谈判被拖入2017年。
2017年一年内,RCEP16个参与国又先后举行了4轮谈判,但因条款复杂且充满挑战,RCEP谈判并未如各方此前所希望的那样于2017年完成。
2018年,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(TPP)除美国之外的11个成员已就新版TPP达成协议情况下,RCEP谈判进程明显加快,相继在货物、服务、投资和部分规则领域议题谈判中取得积极进展,谈判进入冲刺阶段,但最终与会各方仍未能在新西兰举行的第24轮谈判中完成既定目标。印度是谈判未能达成最后协议的主要阻力,谈判被拖入2019年。
2019年9月,随着与印方谈判取得重大突破, RCEP谈判终于接近尾声。印度同意根据16国自由贸易协定削减或取消80%的中国进口关税。但同年11月4日,莫迪突然宣布印度决定暂不加入RCEP。同日,RCEP主体谈判完成,除印度以外的15国均同意RCEP的现有条款。之后,印度缺席了RCEP的其他相关会议。
2020年4月,RCEP第29轮谈判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,与会各方就加速推进扩大市场准入和印度重返RCEP谈判等交换意见,透露了争取年内如期签署协定的信息。
2020年11月15日,15个RCEP成员国经贸部长在仪式上正式签署RCEP协定。
根据规定,RCEP协定签署后,所有参与国家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批准程序,RCEP才会正式生效。